【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

团支部、各位团员青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学院团委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推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2-3月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湖北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个人申报

(一)班团推荐

各班级(团支部)组织评选,择优推荐同学至学院。申报人填写《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提供学习成绩单(由学校教务部门反馈、盖章扫描件)、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志愿服务证明、志愿者证扫描件、志愿汇截图均可)、1寸白底免冠高清电子版登记照、横版高清生活照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社区实践”类的,需另外提交县市区及以上团委推荐证明(盖章扫描件)。填写《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2)。

2.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团支部+姓名+事迹类别”文件夹命名,汇总后2月28日前提交到邮箱whutchndzzb@163.com盖章扫描件与纸质版提交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请关注通知群:703058732)

(二)院系推报

1.学院在对班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无误的前提下,择优推报不超过3人至学校

(三)校级评选

学校将从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两方面对学院(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综合评选,确定20左右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在近年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获评人选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团体申报

(一)院系推报

1.组织推荐申报人填写《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团队为单位按照“学院+团体名称”文件夹命名,汇总后于228日前提交到邮箱whutchndzzb@163.com盖章扫描件与纸质版提交地点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请关注通知群:703058732)

(二)校级评选

学校将从是否满足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两方面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综合评选,确定若干校级“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相关要求

1.规范遴选程序。单位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履行班级(团支部)逐级推报的程序要求,积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深入挖掘发现新典型,真正做到全面发动、广泛覆盖本次推报规范程度及效果,将纳入到对基层学生会组织的考核体系中。

2.注重宣传引导。单位结合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平台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本校自强之星先进典型,结合自身实际,发动人员积极参与,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强化示范引领单位要将此次活动融入到典型选树及育人工作的大局中,做到持续用力,以学习自强事迹为牵引,通过已培育和已发现的自强之星等先进典型来影响、带动更多的身边同学,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联系人:宋晓维15926343247

陈聿章15319695690

附件:

1.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3.2023-2024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

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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