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5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2024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李晓彬 孙孝文
副组长:程细得 胡华南 李春梅 孔祥韶
组 员:宋利飞 乐京霞 孙 亮 贺玉海 吕 松 尚前明 汤旭晶
杨留名 袁 坤
二、“申请-考核”资格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 通过我院资格审核、进入我院公示入围名单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申请-考核”。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1)考核时间与地点
笔试考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
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 下午14:00-18:00
考核地点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教室 | 面试教室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教3楼(东配楼)201 |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教1楼(主楼)225 |
082400(1) | 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教1楼(主楼)214 |
(2)考核内容
①笔试,满分 100 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和综合素养。笔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审核合格的科研经费博士的考生,可不参加笔试环节的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考核,仅提交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得分即为笔试得分。
笔试内容如下:
考核组成部分 | 考核内容 |
专业基础和外语水平,考试时间 2 小时 (占比 80%) | 1、专业基础(50 分):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领域基础知识 2、专业英语(50 分):英译汉、汉译英、阅读理解。 |
研究计划书 (占比 20%) | 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独立撰写一份研究计划书。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及参考文献等,要求字数不少于 5000 字。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开始撰写科研计划书,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科研计划书撰写的质量由考生所报考的导师进行审阅。 |
②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针对自己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做不少于 15 分钟的 PPT,包括申请考生的研究成果、科研技能、科研潜力、语言运用与表达以及科研计划等。PPT须在4月19日下午17:00前以“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hndygb@163.com。考生汇报后进行专家提问,时间为 15 分钟左右,专家组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等方面提 3-5 个问题。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计分标准如下:
●研究成果(10 分)
主要考察考生目前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独立完成的程度。
●课题背景(10 分)
重点考察考生国内外文献的阅读情况,以及对研究领域的掌握情况。阅读相关领域文献是否充分,是否了解国内外的学术动态。
●研究方案(30 分)
重点考察考生主攻方向是否明确,技术路线是否正确,研究方案是否合理,理论、技术、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是否科学、准确,是否有望获得知识创新或技术创新成果。
●科研能力(20 分)
重点考察考生对科研所需的各项能力,如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的掌握情况。
●综合素质(20 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思维的敏感程度、科研态度、个人修养、为人处事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情况。
●现场表现(10 分)
主要考察考生 PPT 制作质量,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能力、对问题的理解程度以及英语阐述能力。
(3)考生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的成绩组成,满分按 100 分值计算。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依据,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4)对于符合免笔试学术条件、已在入围名单中公示免笔试的非定向申请考生(不含科研经费博士),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参与全体考生排名,再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择优录取。
2、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考核时间与地点
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00-18:00
考核地点如下表所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教室 | 面试教室 |
085500 | 机械 |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教3楼(东配楼)201 | 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教1楼(主楼)225 |
(2)考核内容:
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申请考生根据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针对自己工作中取得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做不少于 15 分钟的 PPT。PPT须在4月19日下午17:00前以“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hndygb@163.com。考生汇报后进行专家提问,时间为 15 分钟左右,计分标准如下:
●研究成果(20 分)
重点考察考生已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版权等相关研究成果的理论创新和实际应用情况。
●专业技能(30 分)
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工程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等。
●科研能力(30 分)
重点考察考生科研所需的各项能力,如数据分析和处理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科学研究的潜能。
●综合素质(20 分)
主要考察考生考核汇报及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回答问题的情况、外语水平等。
(3)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四、“申请-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4月22日进行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考生参加考核必须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考生需将《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公章)、《武汉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须本人签字)于面试前在考务室将纸质版交给工作人员。
五、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不予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考生录取按照计划类型、导师接收指标、录取原则和考生统考成绩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六、其它说明事项
1、考核结束后3天内,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2、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后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whut.edu.cn/)和“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
七、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6581133
监督电话:027-86551196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考核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楼302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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