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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6
依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双选与转导师管理规定》(校研字〔2019〕28号)文件规定,经本人申请,转入转出导师同意,院分学位委员会审议,拟同意江佳炳等9名同学转导申请(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同学转导师资格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署名材料到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研工办。
研究生如果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转导师资格,可在公示期内提交放弃转导师的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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