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2
各年级学生代表: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展现学院学生会工作风采,接受学生代表监督反馈,确保本学期学院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1学期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二、述职评议会组成
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由学院党委、团委、学生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三、述职评议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6日19:00学院办公楼309会议室。
四、述职评议内容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述职评议工作分为提交学期述职报告和现场述职测评两个阶段进行,述职人员须围绕述职评议内容,在述职评议会前将述职报告电子版交学院团委存档,会上结合述职报告进行PPT汇报,并接受民主测评。
(二)评议会根据述职评议结果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并将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
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