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1
各团支部:
为积极贯彻落实《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 号)《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中青发〔2019〕2 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团员再培养、再教育,现就 2023 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时间
2023 年 3 月-4 月
二、 推荐对象及条件
1.年满 18 周岁、未满 28 周岁的在籍共青团员,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
2.“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3.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入党动机端正、已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4.政治思想上先进,道德品行上先进,发挥作用上先进,执行纪律上先进。
5.学习态度端正,无不及格课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团支部集体活动。6.严以律己,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
三、推优工作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团支部实际情况,确定“推优”候选人名单,并报请院团委,申请召开支部大会。
2.考察审查。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团员根据“推优”候选人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的实际表现逐一进行表决;支部委员会征集辅导员、班主任等有关方面意见并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计划表》(附件 2)、《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资格审查表》(附件 1)、《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表》。
3.确定初步人选。支部委员会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有关方面意见,确认“推优”初步人选,并在本团支部进行公示。
4.打印并填写审查书。各团支部认真填写《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入党推优资格审查书》(附件 4),审核签字后交院团委审定。
5.填写推优表。各团支部指导初步人选认真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 3),上报学院团委审定。
6.数据录入。各团支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推优入党数据记载。(具体位置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内激励-发展激励-推优入党记载)
四、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严格程序环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切实保证“推优”质量,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禁止突击推荐、流于形式。
2.院团委将指派 1 名团干部参加团支部大会,并将“推优”情况及时向院团委反馈。
3.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推荐对象在有效期限内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进行培养;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推荐,前一学期报过计划但未被顺利推荐的团员也应重新推报。从外单位转入我校的团员,在原单位团组织已作为“推优”对象被向党组织推荐了的,推荐意见在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的仍应与其他团员一起参加“推优”。
4.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已“推优”团员的教育管理,对后期表现不合格者建立退出机制,若出现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应取消相应资格,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档
1.需报送材料:
《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资格审查表》(附件 1)
《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计划表》(附件 2)
2.文件命名要求:
文件夹命名:【团支部序号+团支部名称】+文件名;
3.报送时间:
2023 年 3 月 28 日 18:00 前
4.报送方式:由 各 团 支 部 发 送 邮 件 至 团 委 组 织 部 邮 箱 :
whutchndzzb@163.com;
(二)纸质档
1.需报送材料:
《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入党推优资格审查书》(附件 4)、《武汉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 3)、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表(附件 5).
2.报送时间:
2023 年 4 月 3 日 18:00 前
3.报送地点:
海七七楼办公室(暂定)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联系人:陈聿章 15319695690
谢欣瑶 19373010340
附件:
1.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计划表
2.武汉理工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入党推荐表
3.武汉理工大学推优资格审查表
4.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入党推优资格审查书
5.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推优大会”记录表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
船海与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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