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海能动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运行原则

发布日期:2022-11-21

    实验中心的指导思想为:搭建实验室管理公共平台,促进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共享,加强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加强资产设备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场所安全,确保实验教学环境整洁。建立实验中心组织管理系统,确定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和人员流动原则。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专业及方向设置“船舶性能实验室”、“船舶结构实验室”、 “船舶工艺实验室”、“流体力学实验室”、 “工程力学实验室”,“轮机工程实验室”、“动力工程实验室”、“热能工程实验室”、“仿真中心实验室”等9个实验室。

二、职数

设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

各实验室设置实验室主任1人,兼任各系(中心)实验教学副主任;

学院资产管理员(大型仪器管理员)1人;

安全联络员1人。

三、中心实验室的运行原则为根据需要设立岗位,竞争上岗

各实验室人员的定编,在中心正、副主任确定之后,根据学校有关实验室定编的原则确定。中心人员的工作评价和上岗考核由分管副院长、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中心副主任、实验室主任组成考评小组进行。

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职责:按照学院教学办下达的教学计划安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承担学生实践实习实训指导任务,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本人名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资产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参与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参与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建设,参与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参与学院其他工作。

实验教学工作量考核:实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工作量考核按照学院当年教代会通过方案执行。

四、中心的管理体制

1.各实验室实行中心日常管理,各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与对应系的教研活动,进入学院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参与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中心依托专业需求负责研究制定实验室的建设及发展规划,实验教学副主任负责配合实施。

2.中心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实验教学的准备及组织工作,

3.中心的用房及水、电与各学科研究室基本分开,具体原则由院办公会确定,在中心正式成立前予以明确;

4.中心的仪器设备对全院教师开放,在保证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用于科研工作,具体使用、维护和收费细则由中心提出办法,院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5.中心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教学、科研设备动态网站,中心设备运行状态要适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6.实验室人员试行弹性化电子考勤制度,实验中心对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